路得记赎地问题背景
一、 赎地是怎么回事?(得4:4)
1, 根据利25:23-28,对于乡下的田地和无城墙乡村里的房屋,如果因贫穷而卖了,
(1)
他至近的亲属要来帮他赎回。
(2)
他自己若有钱了,也可以赎回。
(3)
若没人赎回,则到了禧年的时候要重回他手里。
2, 总结一下,
(1)
利未记这里所说的赎回,地是要归给原主。
(2)
别人帮赎回,是在房地产出售之后,且当然是从外人手里。
(3)
为什么还要等贫穷的亲属出售之后再帮他赎回,而不是帮补他,使他不必出售呢?当然应该这样,利25:35-38也是这么说的。
3, 耶利米的情况,
耶利米从堂兄弟哈拿篾那里买了他在亚拿突地那块地,哈拿篾说这样做是合乎承受之理,是他当赎的。
其实这里不涉及赎回,就是单纯的卖地。
就是说,当时的做法已经和利未记25章的律法不同了,或许因为对于卖主的亲属来说,要让自己出钱替别人赎回,大家都觉得这样太吃亏了。
所以,实际的做法,就是想卖地的时候,优先卖给亲属。而亲属这时买的时候,又可称为赎,主要应该是因为避免了落入外人之手。
4, 拿俄米的情况,
和耶利米的情况相似,但当然二者角色不同,拿俄米是卖家,耶利米是买家。
5, 耶稣的情况,
正如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”(太20:28)
二、 波阿斯为什么又要求那个亲属,如果买地就也要娶路得,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?
1, 这是什么意思?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?
(1) 根据申25:5-10,人若无儿子而死,他弟兄要娶其遗孀,长子归死者名下。如其不愿意如此行,遗孀要当着本城长老的面脱那人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且说: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,都要这样待他。
(2) 对于至近的亲属,圣经上没有直接的经文说明其有这样的义务,但根据圣经的记载,娶亲属的遗孀,为其留后,肯定是件善举。
2,
什么叫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?
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。(申25:6)
中国人重视给自己留后,而对于以色列人而言,有了后代,他们后代的家谱里有自己的名字,这是他们看重的。
产业包括土地等财富,也包括儿女。
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,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。(诗127:3)
三、 那亲属为什么听见这话就不肯赎了?
1, 他说恐怕于他的产业有碍。
2, 为什么他会觉得于他的产业有碍?
(1)
如果他不娶路得,那么那块地就永远归他为业了。因为以利米勒家族绝后了,而按照继承顺序,由他继承,所以到了禧年也不用再给别人。
(2)
而如果他娶了路得,路得接下来生的长子会归到玛伦的名下,而且最晚到了禧年,那块地要归给这个孩子。
所以,自己白忙一场,到最后什么也没得到。
(3)
犹大的二儿子俄南,也是不想给他哥哥生子立后,圣经描述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他知道生子不归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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